法制網深圳7月30日電 記者 游春亮 通訊員 吳萏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一宗威剛記憶體信用卡詐騙案,被告人周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五萬元。
  周某系深圳戶籍居民,工作收入不高,家庭經濟條件一般,但其過分追求物質享受,經常出入酒吧等高消費場所,導致入不敷出。周某明知這種消費方式超出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但為滿足個人欲望,便利用信用卡可以透固態硬碟支消費的便利,從2011年底開始先後在建設銀行、包商銀行辦理了3張信用卡使用。至2013年8月,周某總共透支本金近12萬元人民幣。剛開始,周某每月小額還款,以保證能夠繼續使用信用卡,但2013年8月最後一次小額還款後,其已經沒有任何償還能力。之後,銀行通過電話、上門等方式多次催收,但周某仍拒不還款。2014年4月,銀行向警方報案,之後周某被抓獲。
  周某明知其沒有還款能力而透支,屬於惡意透支,進行信用卡詐騙,其透支數額在10萬元人民以上,屬於數額巨大,根據microSD法律規定應當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鑒於其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並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予以酌情從輕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  (原標題:法制網首頁)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f42lfimn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