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經國務院特批組建、由國內59家大型民企發起設立的中國民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民投”),前天在上海正式揭牌。
  由民企發起的金融投資(基金)公司,在國內已數以千計,之所以“中民投”的掛牌被媒體和業界視為國家金融投資市場開放的標誌性事件,大體有如下特定因素:
  第一,“中民投”註冊資本數量“超大”。在此之前,由民企民資組建的金融投資公司,註冊資本超過50億元已屬鳳毛麟角,而“中民投”註冊資金起步就達500億元,實到註冊資本350億元。
  第二,“中國”二字通常被視為國家主權之代稱,外加公有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主導經濟形態,一般情形下,只有代表國家的國有獨資或國資控股企業,才有資格在企業取名時被允許戴上“中國”的帽子。“中民投”這個企業稱謂需經國務院特批,原委就在其中。因此,僅從“中民投”取名這個局部,人們就可掂量出國家支持民營金融乃至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誠心誠意。
  第三,在“中民投”降生之前,在全球投資市場馳騁並被冠名中字號的金融投資公司,只有中投、匯金等少數幾家。鑒於代表國家主權投資的中投等在國際市場的投資回報已達到和超過業界大名鼎鼎的麥肯錫之水平,使人們看到了中國資本參與國際投資的學習能力、甄別水準、運營技巧及不可限量的市場前景。在此大背景下,國家允許民營投資公司戴上“中國”之帽子,旨在鼓勵和吸引更多民營資本從“炒這炒那”中抽身,轉入國內外實業資產和金融資產的收(並)購領域,對此促進國內經濟的“產融對接”、並最終助推國內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
  第四,經過30年培育與歷練,民營企業家在中國已不是“稀缺資源”,可當金融投資已向民企民資敞開大門之時,民營金融家在中國依然是“稀缺資源”。民營金融家的成批孵化和歷練,光憑各類商學院不著邊際的“紙上談兵”肯定不成,務必通過國內外資產收購、併購、參股、控股、重組上市等反覆實戰,才能積累經驗與教訓,最終方可“百煉成鋼”。而要實戰就得先有大量“彈葯”作為基礎,“中民投”的適時降生正好為註定是有勝有敗的實戰提供“彈葯”保障。
  第五,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經十八大一錘定音,由十八屆三中全會給定操作理路和操作框架之後,已被框定為深化國企國資改革的基本方向,並已在社會和業界形成了初步共識。由於現有單個的央企和省級國企皆體量碩大,單一民企要想與之“混合”通常實力不濟且風險過大,這就客觀上要求類似於“中民投”這樣的民營投融資集團,在“混改”中起引領、示範作用,帶動更多的民企抱團搭建民營投融資平臺,為“混合”提供資金來源。
  業界註意到,“中民投”擬在母公司框架下搭建中民新能源、中民鋼鐵聯盟、中民礦產物流、中民實業、中民物業、中民國際通用航空、中民國際、中民資本、中民歐洲資本共九大投資板塊。儘管“中民投”進取勇氣值得肯定,但還是要適時向“中民投”潑瓢“涼水”:新公司甫一降生,攤子鋪得過大甚至多路出擊乃經商大忌。集中資金重點突破甚至先熟悉水性顯然更為妥帖。
  此外,還要對“中民投”的股東們提個醒:從現狀看,收購兼併重組國內外資產的確仍處於較佳時機,但全球市場態勢瞬息萬變,國際時局變幻莫測,不確定因素很多,因此,務必斷了金融投資定可一本萬利的不切實際之念想。須知,國家之所以主動為“中民投”出世“助產”,關鍵是希望民營資本趟出一條產融結合以融促產的經濟發展新路來。因此,“中民投”的具體投資行為在任何時候都不能過分偏離以融促產這條唯一的發展正道。如果光想著今天投錢明天即翻本,難免會走本該避免之“彎路”。
  還有,務必清醒認知,通過金融投資贏利不是開放民間金融投資市場的初衷,以此利反哺實業和新興產業才是根本目的。唯如此,產融之間方可實現良性循環。可以預計的是,在“中民投”之後,更多民字號金融投資平臺將批量搭建。作為政府,光為它們的降生“助產”遠遠不夠,必須規範與監管,旨在確保它們“長大成人”。故而,針對可能出現的從實體經濟“抽血”充當金融投資玩家的傾向,政府當做好引導與適時糾偏的監管預案。
  魯寧(上海學者)  (原標題:用民營資本孵化“民營金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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