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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海口 6月16日電記者邢東偉 實習生翟小功 通訊員 崔善紅 一男子伙同他人冒充中石油幹部,以買房、給公司人員培訓收取回扣等名義,盜得他人銀行卡後又秘密竊取他人銀行卡內的存款154400元。海口市龍華區法院今日一審以盜竊罪判處夏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七個月。
  2012年7月3日,夏某某伙同王某某(在逃)伺機詐騙,先由王某某冒充石油公司的張姓工作人員給付某打電話謊稱其要購買付某的房產,當付某按照夏某某和王某某的要求將85400元存入其開設的賬戶,王某某和夏某某用竊得的付某銀行卡分十一次秘密取出付某賬戶上的85400元後分贓。2013年1月9日,夏某某再次伙同王某某用一張名為“何國輝”的身份證和一張印有“中國石化公司西南管理局”的假工作證冒充中國石化西南石油管理局的幹部“何國輝”伺機盜竊。其先給方某某打電話謊稱其單位要送27名工作人員到加拿大學習。當方某某將69000元存入其開設的銀行賬戶,隨後夏某某與王某某用方某某的銀行卡將方某某存入的人民幣69000元分八次秘密取走。  (原標題:心存僥幸 男子冒充石油公司幹部竊取15萬元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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